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为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坚强保证

作者: 时间:2011-10-11 点击数:

——在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0 年 09 月 26 日)

司存喜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石家庄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石家庄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惩防体系为主线,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创新发展,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了政令畅通。围绕省会城市“十一五”时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对节能减排、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801人,移交司法机关31人。不断强化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相继对“三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工作以及省市确定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环境治理“八个一”工程、“双争共建”活动、拆违整建、街道景观综合整治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开展了效能监察,查处效能案件和问题4013件,实施效能责任追究4634人,为企业和群众协调解决问题1000余个,挽回经济损失7800余万元。

(二)突出抓好制度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惩防体系。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的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的239项具体任务中,已完成189项,正在抓紧进行的32项,属于长期性工作的18项。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修订完善了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的一大批制度,特别是探索建立了重点领域5项廉政准入规定、函询提醒、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以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权力、服务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权力、有关制度的落实”等4个方面的监控,对全市47家市属国有企业、4所市属高校和15所市属中学推行了廉政风险管理。建立了工程项目信息技术监管、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政府采购电子监管“三大平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重要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结果实现了及时公开。石家庄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荣获第一。按照“应进必进、充分授权、一门受理、封闭运行”的要求,41个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市直部门全部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有21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严肃查办案件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坚定不移地严惩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共立案调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6327件,立案涉及666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3人,乡科级干部748人;已结案60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419人;收缴违纪资金3025.59万元。在全国率先试行了市纪委派员列席县(市)区纪委常委会审议案件制度,认真开展党政纪案件质量、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访教育3项检查,通过创新方法、多措并举,解决了多起遗留多年的复杂申诉问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得到了有效提升。

(四)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全市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五年来,坚持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等活动,特别是2011年,扎实推进“效能革命”,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优化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完善了离岗培训、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强化问责、重大典型案件定期通报等一批配套保障措施,开展了专项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一系列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类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事项过多、收费项目过滥、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机关工作作风和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五)着力提升教育实效,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证。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先后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学《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讲规矩、重品行、作表率”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纪政纪知识普及教育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专题学习活动。研究制定了对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纪政纪知识考试的《办法》,对拟提拔重用的县(处)级干部和乡(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考试。组织开展了向王瑛、苗汝英、姜瑞峰等先进典型学习及“百名中层干部廉洁勤政先进典型”评选等活动。运用反面典型案件开展了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谋划建设了以西柏坡廉政教育馆为龙头,以晋州市魏征公园、藁城市梅花惨案纪念馆、栾城县交通廉政公园、神威药业集团等为重点的“五大廉政教育基地”,建成国家级廉政教育基地1个、省级基地2个、市级基地6个,西柏坡纪念馆被中央纪委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廉政教育基地,并被列为中国纪检监察开云(中国)官方的固定教育基地。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相继组织了4次全市性廉政文化建设现场观摩研讨会,全省廉政文化建设观摩交流会先后3次在我市进行重点观摩。建成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6个、市级76个、县级350个。

(六)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五年来,坚持以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相继开展了清理领导干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规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落实中央纪委“八项规定”、检查清理个人“小灵通”与单位电话捆绑使用、狠刹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歪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治理等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公示、自我鉴定、连带责任追究4项制度和对拟提拔领导干部实行申报公示个人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认真抓好“三项谈话”制度尤其是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对510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党务公开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七)坚持纠建并举,下大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五年来,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以积极应对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全市2806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督促整改问题128个,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9件,探索建立了石家庄建设市场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两个中心。相继开展了规范教育乱收费及办学行为,查处公路“三乱”,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中的不正之风,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考核及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活动。以创新精神不断丰富民主评议内容,改善评议方法,完善评议机制,综合运用评议结果,进一步增强了民主评议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行风热线”为主要载体,协调市县两级领导及市直职能部门负责人与群众直接对话交流,及时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处清理“小金库”96个,涉及资金2868.73万元,并建立完善了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专项资金治理工作,共查出问题资金16.0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9.8万元。认真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案件和问题747件,涉及金额7755.13万元。切实加强信访、下访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信息工作的暂行办法》,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高度肯定。坚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严格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和市县两级下访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解决发生在农村基层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全面推行了“村监会”、“村档乡代管”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为目标,以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市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五年来,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凝聚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的总抓手,切实加大落实力度。每年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半年述职和年度考核工作,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实施责任追究228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预防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教育、各项专项治理等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责任务,协调联动,凝聚合力,推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通过建立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制度、认真受理提(议)案、定期沟通座谈等形式,进一步拓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和途径;通过聘请纪检监察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全市各界重视、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

(九)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五年来,市纪委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议事决策、廉洁自律等制度规定,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升。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先后组织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三个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双创双树”等活动,特别是扎实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实施了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为核心的素质建设工程。以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坚持和完善了“周学习、月讲座、季培训”、岗位目标责任制等系列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治事的工作机制。始终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关心关注干部的成长进步,营造了“团结和谐、奋发向上、学习进取、开拓创新、作风民主、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专项资金治理、治理商业贿赂、效能监察、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设工程等多项工作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受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充分肯定。回顾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这是我们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始终把握的核心环节。五年来,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部署专题研究,把关定向,安排部署。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特别是对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重要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把握的根本要求。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之中,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惩处等手段,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把握的基本原则。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与党委、政府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工作上同心同力。

四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这是我们与时俱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相继开创和深化了函询提醒、回访教育、廉政档案、规范下访、信访件归口管理、延伸审理、民主评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办案及审理人员持证上岗、信访信息等一批亮点工作。

五是必须坚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效果。这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始终遵循的重要标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肃纪律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把监督与教育、惩处与挽救有机结合起来,既严肃执行纪律,又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既坚决惩治腐败现象、腐败分子,也注意查清不实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经济、法纪、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是必须坚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推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纪检监察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履职尽责能力明显提高。

在充分肯定五年来反腐倡廉工作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从整体态势来看,仍处于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局面,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是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重点领域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奢侈浪费问题在某些部门还比较突出。二是干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少数干部大局观念差、服务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作风不扎实,一些职能部门和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审批效率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变相卡压服务对象等问题。三是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还存在执行和监督不力等问题;对宏观调控和新的产业政策下出现的一些重点领域,有效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建设还不够。四是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违纪违法的案件和问题仍时有发生。五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工作理念、方法手段、业务能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爬坡过坎、加速发展的拼搏时期。面对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至关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的“四大考验”和“四个危险”,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准确把握全市“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着眼今后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实际,更加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进一步发挥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作用;要准确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以干部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地推进“效能革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发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作用;要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和社情民意的新变化,着眼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客观情况,进一步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要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规律特征,着眼推进具有石家庄特色惩防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综合治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重点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建设推进,进一步发挥牵头协调、凝聚合力的作用。

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的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向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迈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坚强保证。突出抓好以下9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省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的约法八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二)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完善和落实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纪律保障和督促整改机制,着重抓好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三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的综合效应。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十二五”时期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新农村建设、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安全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全市战略性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镇建设重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寓于推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各项工作之中,通过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完善各项制度,为抓落实、促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三)把握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我市《关于加快推进2011-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要点》,确保在2012年底前基本形成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惩防体系框架。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科学制定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抓巩固、抓规范、抓提高、抓落实。按照“关、停、并、转、放、进”原则,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精简和流程再造工作。推进市、县(市)区、乡政务行政服务中心“三级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之间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行政审批网、电子预警网、电子监察网的“三网并轨”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三网并轨”全程监控。推动党政领导有终端、部门有窗口、企业有通道、基层有平台的“四点对接”全境式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社会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专项资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公共财政资金网上运行、网上监管。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公办学校、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诚信档案查询系统。

进一步加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步伐。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服务党建”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教育、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保障党员权益等反腐倡廉实体性制度和程序性规定,逐步建成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内容协调、有效管用、合规合法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全市发展环境优化提升

坚持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效能革命”作为旺人气、聚财力、培商机、活经济、促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以钢铁般的意志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以过硬措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下大力解决效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把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向深度和广度强力推进。

建立完善发展环境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格实行效能监察建议、质询和政务环境情况季分析制度。认真落实《石家庄市企业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落实行政效能监测联系点、干部作风评议、与企业负责人及服务对象定期座谈等制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制定推进效能建设的硬性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建立损害发展环境问题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发展环境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严格落实省“十个严禁”、我市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为重点,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和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决不姑息。对于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完善受处理人员教育培训机制。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继续强化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政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进一步加大案件检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加强对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坚持完善领导包案、对口联系、分层调度、考核引导的工作机制,强化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准确把握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建立腐败问题及时揭露和发现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完善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排查机制,注重从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网络举报、财产申报、信息共享、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案件线索排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落实举报人、证人保护和奖励制度。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制度,深化延伸审理工作机制,坚持完善“一案双报告、双建议”制度。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

(六)着力提高教育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切实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党性定期分析和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成效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落实《石家庄市拟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纪知识考试办法》。充分发掘利用我市廉政教育资源优势,积极构建不同层次的廉政教育基地。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创建一批廉政文化“六进”精品示范单位,推出一批倡廉促廉精品节目。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题栏目,加强网络反腐倡廉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

(七)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

认真抓好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司法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尤其是针对我市今后五年城镇建设项目多、投资大的实际,严格落实《石家庄市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我市《关于加强“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落实。继续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资金综合治理等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深化治理成效。

(八)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征地拆迁、惠农涉企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实到位。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网络直评”、“行风热线”、“12346”快速反应平台等载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行业规范化服务监控评价机制、中介服务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

不断深化信访、下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质量,集中解决一批信访积案、信访老户等典型信访案件和问题。建立健全信访信息的收集、管理、运用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有效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下访队职责,运用多种活动载体,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村基层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及党群干群关系的矛盾和问题。

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学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促进农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强村级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不断探索加强中小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不断提高全市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

认真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面对今后五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标准和要求,坚持“思想想第一、目标定第一、工作干第一、成绩创第一”,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总结我市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设工程的成功经验,继续搭建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特色的有效载体,强化岗位知识储备和基本技能,切实加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和现代管理学、心理学、组织学等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技含量。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和方法途径,通过推行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岗位练兵和科技强兵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强化业务学习效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县乡两级新任纪委书记及班子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按照“一条心、向前看、争一流、做表率”的要求,切实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全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干部轮岗、挂职、交流力度,不断优化干部整体结构。继续深入贯彻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切实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五个方面的能力。进一步抓好乡镇纪委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有效组织形式,认真执行派驻机构直接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情况、述职评议等规定,出台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评价、问责具体办法。驻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及“一把手”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排忧解难,倾心倾力支持其全面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和探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和科学性。要狠抓落实,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协调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促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要把精细意识、精品意识贯穿工作始终,注重不断总结经验,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在不同层面都创出一批亮点工作、精品工程。

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及纪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制度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不良行为和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对违反纪律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离;对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国家法律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严守法纪的意识。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平正义、严格执纪的权威,使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成为干部群众的“公平正义之家”。

同志们,展望全市“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坚强保证!

供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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