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6日召开的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获悉,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实现三年大变样、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大局,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以构建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惩防体系为重点,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以执纪执法部门和关键岗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特别是效能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冷横硬”、“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不做事、不尽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反面典型,大张旗鼓地选树一批党性强、作风好、真抓实干、勤政廉政的正面典型,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处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建设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在明确办案重点的同时,要抓住顶风违规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案件。
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五项工作:(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或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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