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继续在全国部署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查处各类学校违规收费行为和地方政府出台文件造成的乱收费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从9月20日开始,至11月下旬结束。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06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专项检查由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部署,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督察组对部分省(区、市)实施严格的督察,同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组织部分省(区、市)开展循环交叉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教育、纠风、监察、财政、审计和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对近年来新出台的重要教育政策进行宣传,督促学校形成学习政策、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