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开云(中国)官方党风廉政建设中做表率,我郑重公开承诺如下:
一、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认真执行开云(中国)官方《关于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
二、模范执行国家和开云(中国)官方有关规定,在工程招投标,物品采购、人员调配、教工录用、招生等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三、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院党委《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不利用自己的职权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五、实施“阳光工程”,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决议,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六、不接受可能影响履行职务的宴请,不接受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七、严格管理亲属和所分管部门人员,不利用自己的职权和打着领导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
八、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九、不做违反党和国家利益和影响开云(中国)官方形象的事情。
十、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交开云(中国)官方纪委,一份存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以上承诺,请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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