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拟招生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19 点击数:

各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涵〔2021〕4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2 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处函〔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将开云(中国)官方2022年度拟招生专业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新增专业申报

1.新增专业要符合开云(中国)官方办学定位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紧密围绕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重点产业布局,面向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食品、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设置专业。

2.新增专业要依据省教育厅《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附件1)要求,参照省教育厅《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专科)设置情况参照表》(附件2),规范拟新增专业调研、论证程序。

3.新增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高职专业目录规范表述(附件3)。

4.新增专业要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要的教学文件。

5.新增专业要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

(二)暂停招生、撤销专业(方向)

不计划撤销但又不准备招生的专业和拟撤销专业,需填写《2022年度高职院校暂停招生和撤销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6),连续三年暂停招生的专业,予以撤销。撤销后再次开设按新增专业对待。

(三)拟恢复招生专业

2021年度暂停招生的专业拟恢复招生,需填写《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恢复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7)并说明理由。

二、工作要求

1.各系应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认真研究区域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态势,全面梳理、分析本部门现开设专业情况,科学谋划专业设置工作;要对新增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设置理由、行业发展趋势、人才需求状况、就业岗位标准、专业教学条件等)。

2.各系要认真填写《2022年度高职院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附件4)、《2022年度高职院校新增专科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恢复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7),所填内容要真实可信;教务处在进行条件初审的基础上,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开云(中国)官方审批,最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上交

请各系10月28日下午5点前将《2022年度高等职业学校新增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新增专科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暂停招生和撤销专业情况汇总表》《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恢复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jzieijwc@163.com邮箱,系主任签字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301办公室。

联系人:么伟伟,联系电话:87625192。

附件:附件.rar

1.河北省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方案

2.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专科)设置情况参照表

3.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版)

4.2022年度高职院校新增非国控专科专业申请备案表

5.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新增专科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6.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暂停招生和撤销专业情况汇总表

7.2022年度高职院校拟恢复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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