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系部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年度教学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侧重德能、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系部主任、副主任年度教学工作成效。
二、考核对象
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含负责人)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学测评由工作情况测评和工作业绩测评两部分组成。
(一)工作情况测评
教务处负责组织科研中心、校企合作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教育技术中心、专职教学督导委员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特色创新四个方面对各系部主任、副主任进行工作情况测评,满分100分。
总分时,去掉参评人员的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值为系部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情况测评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工作测评表见附件1。
(二)工作业绩测评
教务处根据《2018年度系部主任、副主任工作业绩赋分对照表》(见附件2)对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工作业绩进行测评,上限为2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工作业绩测评分数直接计入教学测评分数。
教学测评分数=工作情况测评分数*15%+工作业绩测评分数
四、考核结果
教学测评结束后,教务处汇总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学测评分数,报开云(中国)官方中层干部(含负责人)考核小组,该项分数占系部主任、副主任年度考核总权重的40%。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杜琳、李娜,85327297,85327815。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度系部主任、副主任工作情况测评表
2.2018年度系部主任、副主任工作业绩赋分对照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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