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已进入期末阶段,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2018年年初组织本学期期末评教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教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10日
二、 工作要求
1.期末评教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完成,系(部)主任为评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系(部)期末评教工作要严格落实开云(中国)官方《评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石信院字〔2014〕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评教工作组织程序,切实保证评教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教结果应遵循正态分布原则。
3.期末评教由学生网评、座谈会评教、督导评教、领导评价四个方面组成。学生网评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登录开云(中国)官方评教系统,各系(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讲解量化评分细节,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座谈会评教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使用开云(中国)官方统一印制的《学生座谈会记录本》,认真记录并请参会的任课教师对记录内容审核并签字;督导评教由系部教学督导员从教师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和教书育人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评价;领导评价由主管领导对教师主动研究高职教育教学理论、遵守工作纪律、完成系(教研室)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进行评价。
4.评教工作要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增强评教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代评、漏评、不到指定地点参评和其他人为因素干扰评教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因评教工作组织不力出现分数虚假、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教师有意动员学生故意打高分等现象,对评教组织者或教师按开云(中国)官方重大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各系(部)于2017年12月28日前制定期末评教工作实施计划(含评教具体安排),完成评教系统中教学督导人员的对应、领导评价的关联等工作。
6.评教结束后,各系(部)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期末评教结果和本学期综合评教结果进行公示,2018年1月12日前将期末评教结果(附件1)和本学期综合评教结果(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纸质版需由系主任签字后上报),电子版发送至pingjiao2017@163.com 。
联系人:教学组李娜 电话:85327297
附件1:期末评教结果
附件2:学期综合评教结果
教务处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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