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09 点击数:

学术委员会各分会、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带头人管理,切实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引领和带头作用,根据开云(中国)官方《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石信院党字〔2013〕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度开云(中国)官方第一批选拔确定的11名专业带头人及2015年度开云(中国)官方第二批选拔确定的3名专业带头人。

二、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3日

由学术委员会各分会负责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学术委员会各分会组织全体委员参与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并将专业带头人考核安排于12月14日前报送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院学术委员会将指派专人参与各分会专业带头人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围绕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重点考核以下方面:

1.主持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

2.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组建专业教学团队;

4.负责本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5.负责制定校内(外)实践(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组织本专业教师做好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实践教学工作;

6.跟踪专业最新发展动态,每年为本专业师生举办2次专业动态讲座,在系(部)内开展交流活动1次;

7.任期内至少指导2名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1.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出现问题者;

2.治学态度不严谨,弄虚作假者;

3.因本人责任,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给开云(中国)官方造成名誉或经济上重大损失者。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对考核合格者,开云(中国)官方继续发放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专项津贴;对考核不合格者,开云(中国)官方终止其专业带头人资格并取消相关待遇。

请学术委员会各分会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南校区教学服务中心213办公室,纸质版需由各分会主任签字,电子版发送至jiaoxue2013@sina.com。

联系人:李超,联系电话:85327297。

附件: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参考指标及标准.xls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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