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群、直属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强化教师实践技能,促进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开云(中国)官方《教师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顶岗实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专业群、直属系(部)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专任教师顶岗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及实习时间等),按计划统筹安排教师进行顶岗实习。每年各专业教学团队专职顶岗实习的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2.专任教师实习单位的选择原则上应为本专业校企合作企业,以校内入驻企业实习为主;选择在校外合作企业实习的,实习单位应为在行业领军企业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各专业群、直属系(部)要按照教师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遵循行业企业与专业对应、实习岗位与学生就业岗位对应和就近选择的基本原则,负责对教师实习单位严格审查,教务处进行复核,对不符合上述实习单位条件的不予审批。
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顶岗实习效果,凡下学期安排学生实习的部门,教师应带学生共同进行顶岗实习。
4.专任教师的《教师顶岗实习申请汇总表》(附件1)需经专业群或直属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5.请各部门于7月1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顶岗实习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2014@163.com。
联系人:李永伟联系电话:85327259
附件:
1.教师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doc
2.教师顶岗实习申请汇总表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