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3〕6号)、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石教函〔2023〕182号)精神,现将我院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开云(中国)官方全体教师。
二、参赛项目
(一)普通类
高等教育组: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二)专项类
职业教育专项(高等教育组):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职业教育数字教材、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
三、参赛办法
1.作品提交
参赛教师需登录活动平台注册报名、提交作品,并确保报名信息和作品资源准确、完整;每位教师(以第一作者为准)限报一件作品;普通类和职教专项类(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案例、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案例)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3人,职教专项类(职业教育数字教材、职业教育数字教材样章)每件作品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普通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hbjsxxsy.hbte.com.cn;
职教专项类项目申报平台:https://www.hecloudnet.com。
2.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和作品上传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各部门于7月31日(周一)前将普通类作品登记表(附件4)、专项类类作品登记表(附件5)、作品汇总表(附件6)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jwcxmsq@163.com。
3.作品要求
参赛教师仔细阅读《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3),按照指南中的要求制作、提交参赛作品。
四、报送数量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普通类省级参赛作品我院限推20件;专项类省级参赛作品我院限推6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参赛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各参赛部门负责对教师的参赛作品进行初审,杜绝出现政治原则性、学科概念性错误及弄虚作假行为。
3.不接受以部门、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4.教务处统一组织院级遴选,根据文件要求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推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宁
联系电话:87625079
电子邮箱:jwcxmsq@163.com
附件:
1.《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石教函〔2023〕182号)
2.《关于举办河北省2023年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冀教技术函〔2023〕6号)
3.《2023年河北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4.普通类作品登记表
5.专项类作品登记表
6.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