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8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应用研究选题,既可由申请人按照《选题指南》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基础研究选题,由申请人自行设计,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可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
二、申请人资格
项目研究内容应与申请人专业方向相一致。
申请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域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6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填写要求: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3.为提高申报质量,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开云(中国)官方限报5项。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申报时需由申请教师个人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经科研处审核盖章)。
3.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包括参与外校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每个项目组成员最多不能超过6人。
4.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5.凡以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资助字样。
6.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为论文的,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7.受理申报时间:请各位申报人于2018年3月26日前将“申报名单电子表格”(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315@163.com),3月30日12点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15室。
联系人:赵君玉 联系电话:85327336
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