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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7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2018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指南》已发布,请申报人按课题要求做好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须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课题组应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努力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观点,使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切实提高研究工作成效。

二、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包括以下五种形式:①通过专件呈阅、专题报告等形式呈报省级以上领导、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得到肯定性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参考采纳。②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研究室等省级综合部门主管主办的简报、信息刊物或有内部刊号的期刊上刊登。如省委办公厅的《综合与调研》,省委宣传部的《河北宣传》、《河北政工》等。③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河北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1500字以上)。在其他报刊发表的,必须事先与省政研会协商一致,否则即使发表也不予结项。④在省级以上综合部门组织召开的有关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题座谈会、研讨会交流发言(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或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上予以报道(1500字以上)。⑤在一定层次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业绩。需要由县级以上党委、市(厅)级以上党委宣传部、大学本科院校和省属大型企业党委或省直厅局以上党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效果评价的文字说明,并附推广应用的有关通知、方案等文件资料),省政研会将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实地考查考核进行结项鉴定。

本次年度课题不再规定完成时限,由课题组自行安排,但所有立项课题务必于2018年11月31日前完成转化工作并报省政研会办理相关结项手续,鼓励提前报送,随报随结。转化时要在成果中注明“河北省政研会课题组”或“河北省政研会2018年立项课题”字样,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三、鉴定结项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当年立项当年结项,不跨年度办理结项手续。立项课题成果按要求完成转化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提出结项鉴定申请,经科研处初审同意后,将相关结项材料报送省政研会。

四、课题报送要求

课题申请表打印一式4份,连同电子版于2018年6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赵君玉

联系电话:0311—85327336

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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