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我市实际,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1年度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以下简称“市政工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工作流程
1.课题发布和申报。本年度课题指南采取一次性发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申报者认真填写《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请备案表》。
2.课题立项。市政研会组织专家对申请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通过“燕赵名城网”进行公示。按照各课题完成和转化情况,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课题结项鉴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结项”四个等级,分别占结项课题数量的20%、40%、30%、10%。“优秀”“良好”“合格”课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500元课题资助,“结项”课题只颁发结项证书,不予资助。
3.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课题组应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努力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观点,使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切实提高研究工作成效。
4.成果转化。成果转化的主要形式有:
1.通过专件呈阅、专题报告等形式呈报市级以上领导、县(市、区)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县长)、高校主要领导(校党委书记、校长),得到肯定性批示或批转有关部门参考采纳。
2.在市级以上综合部门内刊刊登。
3.在公开发行报(刊)进行发表。
4.在市级以上座谈会、研讨会进行发言交流(需要有发言材料及组织召开会议单位和本单位双方证明,双方负责人签字)。
5.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对典型经验予以报道(需要新闻媒体出具证明材料)。
6.在一定层次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需要县级以上党委证明材料)。
相关转化成果需于课题立项后本年度内完成。发表或转化时,需在成果中注明“石家庄市政研会2021年思政研究立项课题”字样,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5.鉴定结项。年度立项课题完成研究和转化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市政研会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供相关验证材料。市政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结项课题统一进行评审。完成转化后,及时填写《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提出结项鉴定申请。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市政研会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在证书上标明结项等级。
二、研究工作要求
1.市政工课题不同于一般的学术研究,重点反映实际工作中抓创新、抓引领、出典型、出成效的对策建议或经验做法,以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多些量化分析,少些定性分析。同时,注重市内外、省内外的横向对比,进而对我市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2.一个课题原则上设一名负责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正在承担市政工研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须完成现有课题、并通过“结项”以上等级鉴定后,才能申报新的市政工研究课题。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或调整的,由各地、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市政研会批准。提交结项成果时,除课题负责人外,署名的其他成员不超过3人。
3.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申报时要依据申报选题及研究计划,科学、准确、量力确定最终成果形式,字数一般要求在2000-6000字。
4.市政工研究课题均为当年立项当年结项(每年12月完成当年课题的结项工作)。本年度不能按期结项或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课题,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市政研会同意后,可延期一年结项,每个课题只能延期一次。
三、其他有关事项
我校限报5项。《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纸质版双面打印5份,请于6月4日前统一报科研处308室,电子版发邮箱keyanchu315@163.com。
联 系 人:肖岩 87625135;
电子邮箱:keyanchu315@163.com;
相关附件:
1.《2021年度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2.《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请备案表》;
3.《石家庄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
科研中心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