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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07   点击数:

各系(院、部)、处室: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论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深化家庭教育项目研究工作,提高家庭教育育人质量,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石家庄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家庭和谐发展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育人为本、品质为重、家长主体、公平普惠”基本原则,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选题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依据实际,结合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掘具有代表性的、前瞻性的、体现新时代家庭教育特征的内容确定选题。后疫情时代,在“亲子沟通”“情绪缓解”“家校共育”等三个方面思考相关家庭教育命题进行研究。申报人可直接从“指南”中选择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指南”中的项目进行研究;还可以结合实际自拟项目进行申报。

三、选题原则

(一)选题体现新时代家庭教育特色,坚持开放性、自主性原则。

(二)选题依据各直属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身的特点和教育资源。

(三)选题依据真实的生活情景和需求,以及家长感兴趣的主题。

(四)选题依据当今社会发展需要,遴选重要的、有前瞻性的、有时代性的问题。

(五)选题要注意家庭教育的教育特性,以家长的视角探究问题,突出家长的主体性。

二、研究内容

(一)项目研究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

(二)研究过程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成果可以为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必须真题真做。

(三)结项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市家长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结项成果质量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结项。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数量。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结项时间。获准立项的项目请按照立项通知要求进行研究,及时提交结项材料(每个获准立项的项目必须提交一份结项报告),根据结项成果质量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结项。

(三)申报要求。请于2020年6月3日前,将《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4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报送到科研中心308室,《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连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主持人+家庭教育项目申报”,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肖岩 87625135

电子邮箱:keyanchu315@163.com

相关附件:1.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2.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度石家庄市家庭教育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中心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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