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申报平台启用通知》的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简化慢(特)病认定申报流程,取消参保单位审核环节,符合慢(特)病病种认定条件的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全额拨款退休人员及原化贸公司退休人员无需申报),自行通过手机或电脑在网上申报后,直接去选定医院进行现场认定即可。慢(特)病申报认定的方式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联系人:赵炜 联系电话:87625071 附件:1.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申报平台启用通知
2.河北省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财务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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