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已进入期中阶段,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11月中旬组织本学期期中评教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教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7日
二、 工作要求
1.期中评教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完成,系(部)主任为评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将于期中评教开始前一周内组织各系(部)教学秘书参加评教工作培训。
2.各系(部)期中评教工作要严格落实开云(中国)官方《评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进一步规范评教工作组织程序,切实保证评教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教结果应遵循正态分布原则。
3.期中评教工作由学生网评和座谈会评教两个方面组成。学生网评以班级为单位,各系(部)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讲解量化评分细节,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任课教师;座谈会评教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使用开云(中国)官方统一印制的《学生座谈会记录本》,认真记录并请参会的任课教师对记录内容审核并签字。
4.评教工作要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增强评教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代评、漏评、不到指定地点参评和其他人为因素干扰评教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因评教工作组织不力出现分数虚假、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教师有意动员学生故意打高分等现象,对评教组织者或教师按开云(中国)官方重大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各系(部)于11月10日前制定期中评教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评教具体实施计划),完成评教系统的设置、教师课程的关联操作、座谈会内容的电子版录入等工作。
6.评教结束后,各系(部)于11月24日前将评教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座谈会中反映的问题与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导入评教系统中;期中评教中产生的学生评教原始资料由各系保管,将期中评教工作实施细则、评教结果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pingjiao2017@163.com 。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组李娜 电话:85327297
附件:评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x
教务处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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