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8 点击数:

各系(部):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已进入期中阶段,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4月24日至5月5日组织期中评教工作。期中评教工作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完成。

一、期中评教注意事项

1.各系(部)严格执行开云(中国)官方《评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严格评教过程组织程序,同时组织评教工作的负责人应对学生评教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出明确要求。期中评教工作由学生网络量化评分和学生座谈会评教两个方面组成。召开学生座谈会必须邀请任课教师参加。

2.各系(部)请于4月24日前完成开云(中国)官方文件的学习、评教系统的设置、教师课程的关联操作、座谈会内容的电子版录入等。各系(部)要于4月22日前制定出期中评教实施方案(包括评教具体实施计划)。

3.学生网评过程中,有专人讲解网络量化评分细节,如:网评内容前两项总分为10分,后四项总分为20分等,提交前应察看。

召开学生座谈会使用统一的“学生座谈会记录本”,认真记录并请参会的任课教师对记录内容审核并签字。

4.评教结束后,请各系(部)于5月15日将评教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座谈会中反映的问题与建议以电子版形式导入评教系统中,任课教师可登陆系统查看。

二、评教档案保管和意见征集

1.期中评教中产生的学生评教原始资料由各系保管。各系(部)将期中评教实施计划、评教结果以电子版形式传至931635728@qq.com。文理开云(中国)官方和中专部的评教资料直接交给教务处教学督导组。

2.配合开云(中国)官方的教学改革,请着重查看并下载附件中评教样表,其中各系(部)督导员预打期中成绩,并在期中评教方案中设置专栏征集评教制度修订意见。

联系人:朱薇 电话:85327235

附件:评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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