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落实开云(中国)官方《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执行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强化教师实践技能培养,现按照开云(中国)官方《教师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组织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顶岗实习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部)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本部门专任教师顶岗实习计划(包括实习教师、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及实习时间等),按计划统筹安排教师进行顶岗实习。每年各专业教学团队专职顶岗实习的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2.专任教师的实习单位原则上应为本专业校企合作企业,以校内入驻企业实习为主;选择在校外合作企业实习的,实习单位必须为在行业领军企业或有较大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各系(部)要按照教师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遵循行业企业与专业对应、实习岗位与学生就业岗位对应和就近选择的基本原则,负责对教师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查,教务处进行复核,对不符合上述实习单位条件的不予审批。
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顶岗实习效果,凡下学期安排学生集中顶岗实习的部门,教师应带学生共同进行顶岗实习。
4.请于12月23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顶岗实习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纸质版需经系(部)主任签字确认,电子版发送至shijianjiaoxue2014@163.com。
联系人:李永伟,联系电话:85327259
附件:
1.教师顶岗实习申请表.doc
2.教师顶岗实习申请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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